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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2024年乡村教师定向公培生(地方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出炉

   来源:南海网   时间:2024-06-03 17:20:00

南海网6月3日消息(记者 黄婷)近日,海南省教育厅下达2024年乡村教师定向公培生(地方优师专项)招生计划。根据相关通知,“十四五”期间海南继续按“县来乡去”“一专多能”方式定向公费培养乡村教师(以下简称“定向公培生”)。 其中,2024年计划招收乡村小学“一专多能”定向公培生200人(含面向国家脱贫市县调整实施的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名额),小学教育专业,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海南师范大学,列入全国普通高考提前批次录取。

同时,2024年计划招收乡镇幼儿园定向公培生16人,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层次,学制五年,培养院校为琼台师范学院,列入全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提前批次录取。

另外,2024年新增招收乡村小学定向公费培养师范生计划85名,其中科学教育专业45名(本科层次)、体育教育专业40名(本科层次),学制四年,培养院校为琼台师范学院,新增培养计划列入全国普通高考海南省提前批次录取。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印发的《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有关“体检标准可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规定,报考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的考生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有既往病史的要如实填写。具体录取办法按省考试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招录办法参照海南省乡村小学定向公培生的招录办法执行,均实行单列志愿、单独划线,在本科提前批次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录取以具有定向培养市县户籍生源为主,录取生源不足时,经定向培养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可以调剂录取本省报考定向培养专业的其他市县合格生源。

为确保全省招生计划高质量足额完成,省教育厅鼓励具有2024年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招生指标的市县在录取本地生源不足时同意调剂录取其他市县的生源,并于2024年6月10日前将《关于同意调剂录取其他市县户籍合格生源为我市县2024年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的函》纸质版盖章报送至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省教育厅将在本地生源录取不足时,调剂其他市县优秀生源予以补足。逾期未致函的,视同为“不同意调剂录取”。

省教育厅提醒,报考定向公培生的考生及家长应在报考前提前咨询了解《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内容。经遴选符合条件的录取对象要与培养院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书》,如录取对象未满18周岁,须与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承诺毕业后到定向培养市县乡村小学(乡镇幼儿园)任教不少于6年。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的培养模式、就业管理、条件保障、履约管理等参照海南省乡村小学定向公培生教育相关政策执行,其《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参照《海南省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协议书》确定。如教育部对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履约要求有新规定,以教育部新规定为准。

定向公培生培养院校负责在录取前将空白《协议书》(一式4份)交给考生,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后在招生录取规定的期限内交回培养院校。培养院校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在正式录取考生的协议书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收到《协议书》后,经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留存1份并将其余协议书及时寄回相关培养院校的招生部门。

地方优师专项定向培养师范生须与培养学校和定向培养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乡村振兴工作部门签订协议(一式5份),具体参照上述有关协议签订要求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录取为定向公培生的考生不予退档。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培养院校规定的时间及要求报到入学。培养院校招生部门将《协议书》1份交考生保存。

名额分配详见《2024年乡村教师定向公培生(含地方优师专项)招生计划分配表》(附件1)。